公司破产还债顺序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企业宣告破产并进行债务偿还流程之时,需要优先清算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之债务。接下来,依次为职员工资、医药开支、伤残补助费用、抚恤费用;将应当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该支付给职员工的相应赔偿金。在此之后,则需清算除了之前所述内容之外的其他各类社保费用及拖欠的税款。最终,缴清所有的普通破产债权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