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个致人死亡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1、本单位将严格审核职工所提交的提取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复印件,以确保其真实性与可靠性;如经核实满足相应标准,则由我方的经办人员按照规范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相关表格,同时携带上述所有证明资料的原始件及其复印件前往开户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2、在收到此类提取申请之后,我们管理部门将对其佐证资料、提取金额、提取次数以及您的个人帐户详细信息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核查以及审慎核实。
若发现该申请符合法定提取条件,我们将立即着手办理相关提取手续;
然而,若是经审核发现该申请并不符合现行提取条件,我们将会详细地告知申请人本次审核失败的缘由;如果遇有个别难以迅速作出回复的特殊情形,我们会请求管理部主管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协助审查,并保证在最晚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予以明确答复。
3、当符合部分提取条件时,我们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将依据所提供的提取佐证资料,在系统平台中准确录入相关信息,为每一位首次提取的职工设立专属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同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租金发票、完税凭证或购买原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带有“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当全部信息录入确认无误后,我们的管理部门人员将负责在系统内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如若涉及销户提取,我们也将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以便于您了解结算金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