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保候审是认罪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请求批准取保候审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能被解读为对罪行的默认或认可。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畅有序地推进,并且在适当时机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一种在审判前的非拘禁待审状态。在现实司法实践中,有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选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可能是出于自身健康状况堪忧、案件复杂程度较高等种种因素,因此这样的行为本身并不能直接反映出他们对于自身罪责的认同与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