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没住的房子该不该交物业费?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对于空置房屋的物业费,各省规定有所不同。有些省份规定空置房屋的物业费可以减收,例如山东省规定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6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具体减收比例由各市县具体规定,但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不得超过60%。其他省份也可能有类似的优惠政策,业主可以查询当地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