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判定发明或软件是不是职务作品
[律师回复] 在工作中,发明和软件是否属于职务作品的判定至关重要,这关系到知识产权的归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规,有具体的判定标准。
先说发明,若发明满足特定条件,就属于职务发明。比如执行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这包含几种情况。在本职工作里搞出的发明创造,或者完成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时做出的发明,都算在内。还有,从原单位退休、调离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1年内,做出和原单位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相关的发明,也属于职务发明。另外,要是主要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发明,同样是职务发明。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像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还有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再说软件,自然人在单位任职期间开发的软件,出现以下情况,著作权归单位,算职务作品。一是针对本职工作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开发的软件;二是开发的软件是本职工作活动可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产生的结果;三是主要用了单位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并且由单位承担责任的软件。
法律建议:员工在工作中搞发明或开发软件时,要和单位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单位也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清晰界定职务作品范围,保障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