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违约怎么处理的
[律师回复] (一)中标人违约处理
1.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中标人赔偿差价。
2.无正当理由不订立合同、签合同时提附加条件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
(二)招标人违约处理
1.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改变结果或不订立合同,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
2.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赔偿超出部分。
3.违约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