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合同立案时需交多少费用
[律师回复] (一)当事人在撤销合同案件立案时,先确定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若不超过1万元,直接按每件50元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若诉讼请求金额超过1万元,需分段计算费用。如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以此类推,然后将各段费用相加得出总的案件受理费。
(三)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按计算出的金额减半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等。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