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国有资产损失案件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明确不同罪名立案标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和滥用职权罪,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五十万元以上,或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破产,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立案追诉;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予以立案追诉。
(二)及时反映线索。发现国有资产损失线索,向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反映,由其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六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