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定租赁合同的管辖地
[律师回复] 1、涉及不动产相关的租赁类纠纷,首先要遵循民事诉讼法里的特殊地域规则,房产类的租赁争议直接归房产所在区域的法院受理,这是法律划定的专属管辖范畴,不会因为合同里的其他约定发生偏移。
2、不少当事人签租赁合同时会自行写下争议时的受理法院,比如约定去出租人户籍地或者当初签合同的区域法院处理,但这类约定不能突破前面提到的不动产专属管辖的硬性要求,哪怕写进合同里也不会产生法律层面的效力。这一规则的设定,本质上是为了方便后续可能出现的房产核验、现场勘查、执行腾退等实务操作,从行业长期发展来看,后续针对不动产租赁的管辖细化规则大概率会进一步向属地实操便利的方向倾斜。
3、针对设备、车辆这类不属于不动产的普通动产租赁,不适用专属管辖的限制,处理这类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去租赁关系里的被告方日常经营或居住的所在区域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实际履行租赁交接、支付等核心义务的地点对应的法院提交材料,只要双方此前做出的管辖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这类基础规定,也可以直接按照约定的法院推进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