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追诉时效截止日是如何确定的
[律师回复] 刑法追诉时效截止日这事儿,可不算简单。大致来讲,追诉时效是从犯罪行为彻底结束那天开始算的。要是犯罪行为存在连续进行或者持续存在的情况,那也是从犯罪行为结束那天开始算了。
就拿甲打个比方吧,他在2000年1月1号开始搞盗窃这事儿,每次盗窃的间隔时间都没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一直到2005年12月31号最后一次盗窃,那这追诉时效就得从2005年12月31号开始算了。
这里还有个情况,要是在追诉期限内又犯了新罪,那之前那个罪的追诉期限就得从犯新罪的那天开始重新计算了。
不同的罪名,追诉时效期限那可不一样。要是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就是五年;要是法定最高刑在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就是十年;要是法定最高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就是十五年;要是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追诉时效就是二十年。不过,如果过了二十年以后,还觉得必须要追诉的,那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