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作担保,配偶要不要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1、正常来说,要是一个人去做担保,他的配偶不用担责。因为担保产生的债务有相对独立性,一般会被当作是个人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里有一方在婚姻期间,用个人名义借的钱,要是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担保这种事,大多不是为了家庭日常开销,所以不能直接让配偶承担责任。
2、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配偶后来认可了这笔担保债务,像用书面或者口头方式明确说愿意一起承担,那配偶就得担责。还有,如果能证明担保行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一起搞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两人都同意这么做的,比如说担保拿到的好处用在了家庭共同生活上,那也能把它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就得承担责任。
3、在实际的司法案子里,判断一笔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通常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债权人要是想让配偶担责,就得拿出证据,证明符合上面说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