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后漏罪怎么办
[律师回复] 很多人在接触这类刑罚叠加的规则时,容易把它和判决前就查清所有罪行的并罚方式混为一谈,其实这条规定针对的是判决落地后,刑期还没走完的阶段,才挖出来当事人之前没被查到的旧罪行的特殊场景。这类规则的设置逻辑,本质是兼顾刑罚的惩戒力度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不会因为旧罪漏查就放纵违规行为,也不会让当事人因为同一阶段的关押付出额外的不必要代价。
1、专门针对新发现的漏罪走完完整的法定判定流程,相关办案单位会把之前没查到的这部分犯罪事实单独走核查、移送起诉、审理宣判的全流程,给出单独的量刑结论,不会直接合并到之前的旧判决里直接叠加刑期。
2、把前后两次判决各自定好的刑罚,按照刑法里通用的多罪叠加量刑规则,在总刑期不超过法定上限的区间里敲定最终要执行的总刑期,不是简单把两个刑期直接相加。
3、之前已经在服刑的那段时间,全部算进新敲定的总刑期里。比如之前因为某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已经在监服刑满三年,后来查出漏罪被判五年,按照多罪叠加规则最终定下来要执行十二年,已经服完的三年直接抵扣进去,后续当事人只需要再服满九年就可以。
从律师行业日常承接的这类案件来看,不少漏罪的发现往往关联着多年前的陈年积案,后续实务中大概率会逐步细化不同类型漏罪的办理时效标准,减少当事人因为程序衔接问题遭受的不必要的刑期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