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的汽车事故可要求精神损失费不
[律师回复] 很多人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第一反应是想能不能顺便要点精神损失费,其实这个能不能主张,核心从来不是对方是不是全责,而是你的人身伤害到底到了什么程度。
现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只有自然人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同时带来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才有资格索要精神损害赔偿,普通小剐小蹭就算对方全赔所有修车钱,也碰不到精神损失的适用门槛。
如果事故直接导致受害人死亡,他的近亲属也就是配偶、父母、子女这类关系最紧密的家人,是可以直接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要是受害人本人被撞出了伤残,只要做完司法鉴定拿到了明确的伤残等级,哪怕是十级最轻的伤残,也能主张对应的精神损失赔偿。
还有一类情况比较特殊,就是你去做鉴定没评上伤残等级,但伤的位置特别影响正常生活,比如脸面上留了永久性的大块疤痕,或是某些有特殊意义的身体部位受损,确实给日常心理带来了难以忽视的影响,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支持一部分精神损失赔偿。
要是事故里只有车被撞坏了,人只是轻微擦伤,连医院都没住两天就基本恢复,这种情况去要精神损失费,基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碰到这类事故,最稳妥的做法是先去做正规的伤情鉴定,先确认能不能评上伤残,或是有没有符合前述的严重精神损害情况,再去查一下当地法院过往的类似判决,参考本地普遍适用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限额标准,再提出对应的主张,不用乱提不切实际的金额白花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