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不退还,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挪用资金不退还,指的是挪用资金后,因为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没法把钱还上。下面讲讲不同挪用情形下,不退还的认定要点。
要是挪用本单位资金给自己用或者借给别人,数额较大,还超过三个月没还。只要挪用时间超了三个月,到一审宣判前行为人还是还不上这笔钱,就符合不退还的认定标准。比如有人把挪用的资金拿去日常消费,钱都挥霍光了,到期自然就还不上。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拿去做营利活动的。不管挪用时间是长是短,只要资金用于营利活动,在一审宣判前没法退还挪用资金,就会被认定为不退还。像有人挪用资金去炒股,结果亏了钱,没办法弥补损失。
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没有挪用数额和时间的限制。只要挪用资金去搞非法活动,一审宣判前还不上钱,就认定为不退还。例如挪用资金去赌博,钱都输光了。
要特别注意,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就不想还钱,比如带着挪用的资金跑了,那就可能会从挪用资金罪变成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