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认在法律上是怎样的情况
[律师回复] (一)对于债权人向债务人配偶主张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若想得到法院支持,可与债务人配偶沟通,争取其事后追认,追认方式可选择书面、口头或通过行为表示。
(二)债权人主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若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可尝试让债务人配偶进行事后追认。
(三)进行债务追认时,要确保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可采用书面形式,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