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开公司,离婚后债务如何去划分
[律师回复] 夫妻共同开公司,离婚后公司债务划分有不同情况。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要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就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在公司方面,若夫妻以公司名义对外负债,且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公司用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不过,要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要是债务被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就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判断是否为个人债务,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以公司名义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收益又没用于家庭,那这债务可能就是个人债务。
离婚时,夫妻双方能就公司债务承担协商并达成协议,但这个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要是债权人不知道协议,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一方承担后能依据协议向另一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