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赠与公证过去很久,也能要求配合过户
[律师回复] 1、公证后的赠与能否在很久之后让对方配合过户,得看具体情况。
- 要是赠与合同做了公证,按照《民法典》,这种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这意味着赠与人有责任把赠与的财产交给对方,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只要赠与这件事是合法有效的,公证也没问题,又没有法定的能撤销赠与的情况,不管过了多长时间,从理论上讲,受赠人都有权利让赠与人配合过户。
2、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会有一些限制。
- 如果受赠人自己的原因,很长时间都没去主张自己过户的权利,就可能会碰到诉讼时效的问题。虽说涉及不动产的物权请求权一般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要是赠与人用诉讼时效来进行抗辩,并且符合相关规定,就会影响受赠人实现过户的权利。
- 另外,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变得特别差,严重影响到他的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那赠与人就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这种情况下,受赠人可能就没办法要求赠与人配合过户了。
总体来说,经过公证的赠与,一般受赠人是能要求过户的,但会受到诉讼时效、赠与人经济状况等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