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受虐致死能否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律师回复] 很多人遇到虐童致儿童死亡的情况,第一反应是自己去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施害人,这其实是不对的。这类案件属于必须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范畴,普通个人没有直接向法院起诉追究这类罪名的权利。正确的做法是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开展立案侦查,查清全部案件事实和证据后,再移送给检察机关做后续的审查起诉工作。
最终给施害人定什么罪名,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来区分。如果对方只是抱着伤害的故意动手,没想到或者没料到会造成孩子死亡,最终过失导致了死亡结果,会按故意伤害罪定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要是施害人从一开始就抱着明确的杀人故意动手,直接追求或者放任孩子死亡的结果发生,就会构成故意杀人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量刑起点也在十年以上,情节较轻的也可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施害人是孩子的家庭成员,行为同时还可能符合虐待罪的认定标准,按照刑法关于虐待罪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致被害人死亡的,只能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这种在虐待过程中,明确实施超出普通虐待范畴的故意伤害或者直接杀人行为的,不会同时定两个罪名数罪并罚,而是按照择一重罪处罚的规则,适用处罚更重的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来定罪量刑。那些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员,比如幼儿园老师、临时委托的照料人这类群体,虐待被看护的孩子最终致其死亡的,也会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定罪量刑,不会适用较轻的虐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