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办理离婚,彩礼三金需退还吗
[律师回复] (一)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三金,可向法院起诉,保留相关证据,如给付凭证、生活困难证明等。
(二)若共同生活时间短、彩礼数额大,可与对方协商适当返还部分彩礼三金,协商不成可起诉,提供共同生活时长、彩礼金额等证据。
(三)若结婚多年且共同生活,对方要求返还彩礼三金,可拒绝,若对方起诉,可准备共同生活的证据进行抗辩。
(四)无论哪种情况,主张返还彩礼三金的一方都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支付记录、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