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者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控制力,精神病者犯罪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前提是经过司法鉴定后,认定为精神病人的,那么精神病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委托与受理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
在医疗鉴定中,精神病的鉴定也是医疗鉴定的一项内容。那么,大家知道精神病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吗?
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
精神病虽然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常见,但也有部分人患病。一旦患上精神病,这是对一个人致命的打击。精神病也是需要鉴定的,精神病鉴定要多少钱?
一、精神病鉴定要多少钱?
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不同,收费也有区别,一般是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而且在鉴定之前有些鉴定机构会要求作一些检查,这些检查费用比普通的高不了多少。司法鉴定更是比常规鉴定贵一些。
二、精神病的司法鉴定内容有哪些?
1、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应当进行鉴定:
......
当行为人精神发生错乱、神志不清时,我们总喜欢说人家是精神病,而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精神病,则还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才能确定。那么一般负责精神病鉴定机构有哪些呢?
《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实践中为开展精神疾病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地级市,应当成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鉴定人,组织技术鉴定组,协调、开展鉴定工作。
鉴定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卫生机关的有关负责干部和专家若干人组成,人选由上述机关协商确定。鉴定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置若干个技 术鉴定组,承担具体鉴定工作,其成员由鉴定委员会聘请、指派。技术鉴定组不得少于两名成员参加鉴定。对疑难案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难以鉴定的,可以 由委托鉴定机关重新委托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有资质的正规鉴定机构还是值得信赖的。精神诊断是精神科大夫的专业技能,有严格的诊断要求和规范,对临床经验有很高的要求。一般情况下,鉴定人主要依靠被鉴定人的精神病史资料、案发前后的一系列表现、精神检查与听取周边人群对被鉴定人行为举止的描述加以判断。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司法鉴定现在也成为了公众司空见惯的名词。尤其是一些社会热点新闻事件之后,如急性短暂精神障碍等。大多数公众认为精神病司法鉴定准确度存疑。但是在实践中很多事情必须依赖司法鉴定,那么司法鉴定准确吗?
一、通过医学鉴定
、无病推定原则
我国的精神卫生立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时首先应当考虑确立无病推定原则。在无病推定原则的前提下,对于应当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限制条件应该是:辩方能够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患有精神病的证据,例如曾经患有精神疾病的病史、作案时或作案后行为反常等,并证明行为人在实施危害行为当时可能存在精神失常状态,法院才可以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当然辩护方也可以直接提出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作为证据,有关具体制度的构建可以参考和借鉴国外的立法和实践。
二、辩方举证的证明标准原则
在坚持无病推定原则的前提下,辩方对自己提出的精神病辩护负有举证的责任,但这个举证责任应当达到何种程度呢?这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有着密切的关系,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表述比较笼统和模糊。笔者认为,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上,如果将来刑诉法再修改后确立“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那么辩方提供的有关精神状况的证据只需要达到合理怀疑的程度就足以启动司法精神病鉴定程序,也就是说对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有合理怀疑时就应该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合理怀疑”这一标准的掌握,可以考虑通过在司法实践中对类似的案例进行总结来确定一些具体的标准,例如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
文章1403人阅读
音频640人收听
图文王林律师回答
文章6198人阅读
文章7620人阅读
视频682人收看
文章5402人阅读
文章1711人阅读
图文张滕律师回答
图文张烜墚律师回答
文章28172人阅读
文章5324人阅读
文章7887人阅读
文章1167人阅读
文章8604人阅读
文章10956人阅读
文章1788人阅读
文章1418人阅读
图文高庆律师回答
图文童彬超律师回答
图文闫明芳律师回答
图文邵如阳律师回答
图文周庆律师回答
图文弋志刚律师回答
图文张滕律师回答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
打开微信
点击微信搜索框,输入「律图在线咨询」进行搜索
搜索结果如下图,点击关注即可
律师回复唯一通知渠道;
及时推送律师回复,避免短信拦截;
公众号也能找律师、咨询律师,还可以追问律师;
更多和您相关的专业文章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