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由乙方出资(抵押贷款)购置的 车辆,车号为鲁 挂车号为鲁 ,挂靠在甲方从事运输业务。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公司的名义为乙方办理营运手续(限于行驶证、营运证、附加税、养路费、牌照、二级维护卡、货运基金、行车路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权私自办理车辆营运手续。车辆行驶证的车主为甲方,而实际产权属于乙方,乙方向甲方每月上缴
元挂靠费。
三、乙方应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月的养路费及货运基金 元/月,并在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交5000.00元押金,用于以丰补欠。如有拖欠费用,甲方即停发牌证,停运期间各种费用照收,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五、挂靠期间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车辆在经营 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运输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一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乙方请求下协助乙方处理纠纷,所发 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以上事故、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有偿为乙方及时办理各种运输手续、提供行车路单、修车等方便,乙方及时付清费用,甲方组织开发货源服务于车主,甲方按组货金额的 收取货运服务费。
七、 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管理费、保险费及相关费等费用时,甲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各种运营及保险手续,逾期半个月不能交费时,甲方有权暂扣 乙方车辆作抵押,注销其牌证,并可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六个月挂靠费数额的违约金。(2)甲方如不能按时为乙方办理各种营运手续、保险手续时,乙方有权督促 其办理。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乙方车辆停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停车损失。(3)挂靠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擅自转让、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征 得甲方同意方可办理。如车辆下月份须停驶,应于当月25日前将牌证等相关手续交由甲方,但停驶时间不能超过行业所规定的期限,否则后果自负。
八、 乙方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甲方制定的安全运输等企业管理制度。严禁乙方雇用证件不全、技能不良的驾驶员,严禁车辆 带病行驶,造成不安全因素,否则公司有权将其停驶,强制性保养、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和停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所聘人员与甲方无劳动、劳务合同关系,乙 方自行管理其相关工作人员,若由乙方工作人员引起甲方企业信誉、财产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九、为使企业健康发展,树立万达兴的运输品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合理建议,给双方创造理想的经营环境,更加丰厚的经济利益,达到共兴共荣,永远发展。
十、丙方、丁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丙方和丁方对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义务及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致同意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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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