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3×××××××××,现住址或单位×××××××
申请人于××××年××月××日×××时,在××××××××××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后做出×××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于××××年××月××日向申请人送达。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条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申请人特申请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如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记录、当事人陈述、询问材料等,请予批准。
此致
延津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