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债权出让方):
乙方(债权受让方):
丙方(债务人):
丁方(债务担保人):
本协议各方为达到转让债权之目的,经友好协商,达成约定如下:
第一条 债权转让内容
1.1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对丙方的债权,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甲方受让该债权。
1.2该转让债权为: 。
第二条 债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2.1甲乙双方约定债权转让价款为 元。
2.2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 元,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余款 元。
第三条 债务履行
3.1 丙方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乙方偿还债务,该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万元)和利息。
3.2丙方向乙方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3.2.1 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2 丙方____年__月__日之前向乙方偿还负债本金 元及利息(利息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乙方偿还负债剩余本金及利息(利息率____%)。
第四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4.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4.2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4.4丁方承诺并保证:其担保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债权转让完成后,对乙方偿还债务继续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六条 其他规定
6.1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6.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4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丙方(公章) 丁方(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