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协议
甲 方:
乙 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美化城镇及周边环境,根据《民法典》以及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就甲方土地流转给乙方,由乙方按照政府及土地使用性质要求建设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名称:
二、土地位置:
三、土地面积:
四、土地流转期限:以二轮承包期限确定时间为准,二轮承包期限届满后乙方继续享有本协议约定全部土地的使用权,且由村委会发包方无条件与乙方继续签订流转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土地流转价格:该土地为一次性流转,地价为每亩地 元(大写: ,此价格包括二轮承包期限届满后的土地流转价格),在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土地流转期限内,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六、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转押金 元。如果土地流转成功,该押金自动转为流转土地价款;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一方不同意,该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收取的流转押金贰拾万元,自乙方提出退回要求之日起叁日内无条件支付于乙方。
七、土地流转给乙方后,乙方如需建设固定建筑,必须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后方可修建,但由甲方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办理相关手续的全部资料;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等,该土地地上及地下的全部附着物的补偿和赔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八、本协议有效期限:2017年1月31日前(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需延长本协议有效期限,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中所列土地流转的具体条款,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本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效力自行终止。
十二、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 方: (签 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 方: (签 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身份证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