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
被告:
案由:探望权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具体为:原告于每周五下午六点从被告处将婚生女接至原告处;被告于每周日下午六点将婚生女从原告处接回;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 与被告 原系夫妻关系,曾于2013年9月10日登记结婚,2013年10月28日生育一女 。2018年10月30日,原、被告双方在 民政局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约定婚生女由被告抚养,原告每周有两天的探望时间,原告可随时探望。离婚后,原告多次要求探望女儿,但被告拒不配合,遂成讼。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