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本合同仅作为柏士法商律师团队工作成果展示,读者切勿盲目使用。如需要文书审查、起草法律服务,请联系我团队律师。
{子问题开始}独家新闻采访与报道合同 {子问题开始}甲方:
法定代表人:
{子问题开始}乙方:
乙方笔名:
身份证号:
鉴于:
1. 乙方知晓、经历了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新闻事件,甲方愿意对乙方进行新闻采访并报道相关事实。
2. 本合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就约定新闻事件采访与报道的独家合作关系。
{子问题开始}第1条 合作前提 1.1 乙方知晓、经历了 新闻事件(以下简称“本新闻”),愿意如实向甲方披露相关事实。
1.2 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披露的本新闻不涉及国家或军事秘密。
1.3 甲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披露的本新闻如涉及他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时,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报道,以不侵害他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子问题开始}第2条 合作内容 2.1 合作关系:
2.1.1 在合作期限内和合作区域内,乙方就本新闻与甲方建立独占性合作关系,即:乙方只向甲方披露本新闻而不向其他媒体建立相同或类似合作关系或向其他媒体披露本新闻;但如相应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向乙方调查、核实本新闻相关情况时,乙方依法如实予以配合,不在此限。
2.1.2 甲方就取得对乙方就本新闻的独家采访和报道权,按下列 种方式处理:
(1)有偿性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 元并于本合同签署时支付费用的 %,于采访结束后支付费用的 %。
(2)无偿性质:甲方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1.3 甲方采访和撰写的新闻稿件的版权归甲方单独所有,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发表等使用。
2.2 采访与报道:
(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 个日历天内,安排对乙方的采访活动,采访过程约 个日历天,采访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2)乙方在接受采访过程中,应对甲方采访事项如实、充分披露,不应提供虚假新闻信息;乙方对于本新闻涉及的个人判断、分析或猜想事项,乙方应于提示或说明。
(3)甲方采访和报道时,可在采访过程中对乙方进行拍照、摄像等,必要时可由乙方提供相应照片资料、视频资料,均由甲方用于新闻报道。
(4)甲方采访和报道时,可如实披露乙方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者不披露乙方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
(5)甲方采访后,应将拟发表的新闻稿提交给乙方,以征求乙方对新闻稿的意见;对于乙方就新闻稿涉及的事实事项提出的修改意见,甲方应予采纳和修改,但对于乙方就新闻稿涉及的分析、评论等所提出的修改意见,甲方可以考虑后决定是否采纳。
(6)甲方在向乙方采访后,可同时向了解和知晓本新闻的其他方进行采访、调查、核实,并根据综合掌握的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同时,在报道时,甲方可将乙方于其他新闻信息提供方的差异和分歧予以披露或注明。
(7)甲方对于本新闻的报道,可自由安排报道时间、报道方式,并可授权其他媒体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子问题开始}第3条 其他事项 3.1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即为违约,且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无法采访,或者因乙方的原因、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处罚,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甲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甲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3.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3 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
收件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 。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
收件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 。
3.4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5 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子问题开始}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子问题开始}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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