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养殖业,方便全乡群众的仔猪来源,本人根据本村闲置的大棚进行养猪,为群众增加收入,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甲方将养殖场10个畜用棚及场地承包给乙方; (2)甲方将养殖场耕地50亩承包给乙方; (3)由XXX报建的大乡生猪养猪场项目内容中的基础设施也在此次承包范围内; (4)以上总承包费为贰万元整(0.00);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既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算起。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项目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不得参与支配此次由XXX报建的大乡生猪养殖场项目方案实施分配,以后乙方争取来的资金由乙方自行运行,甲方无权参与。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承包期内,必须年底将承包费付给甲方。 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六、其他 本合同承包之日起,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政府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