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转让协议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根据《中户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售如下情况的二手机动车:
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使用性质:营运() 非营运()
第二条、风险及权利义务
1、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
2、甲方保证该车辆无权属争议、无经济纠纷。
3、双方协商一致,车辆不过户,乙方知情并同意,车辆交付时,该车辆交付后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如交通事故、车辆损坏、检修、保险、其他经济纠纷等)均与甲方无关,风险随车辆交付时一起转移,若因乙方不当使用车辆,造成违规或其他纠纷,造成甲方权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注销车辆登记,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及支出费用。
第三条、支付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 元)成交,支付方式为 (现金支付或转账),于 时支付。
(以下为转账方式)
收款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
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出具相应的凭证(如发票、收据、收条等)
第四条 交付
甲方于收到乙方支付的购车款项后 日内交付车辆,交付以车辆在场、钥匙转移为准,钥匙交付后,用车风险自行转移至乙方名下。甲方随车交付证件,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第五条、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用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第六条、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如在该车交付后,乙方有权转卖该车,此后所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协议签订后,乙方拖延支付购车款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第九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责任。
2、购车款支付后,甲方拖延车辆交付超过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第九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责任。
3、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约造成相对方财产损失的,违约方除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购车款10%的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及政策因素(如: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战争、暴乱、政策修改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各自承担风险转移前后的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彝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捺印)之时起即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