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代加工合同精选1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
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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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
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购销合同样本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
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米代加工合同精选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委托甲方在河南省种子管理站东郊试验站种子加工厂代加工小麦、玉米、蔬菜等作物种子。
二、加工费用:使用清雪____—自动计量包装全套加工流程加工,玉米____/公斤,使用自动计量包装流程加工,玉米____/公斤,加工其它作物种子价格由双方临时协商确定。
三、在甲方种子加工厂加工种子发生的装卸费、水电费、人员工资、设备折旧费、维修保养费及短期仓储费(一周内)由甲方负担。如种子贮存期超出一周,费用按仓贮收费标准另计。
四、乙方种子加工所需种衣剂、包装袋等均由乙方负担。如种衣剂由甲方提供,其费用另计。种子加工的废种子和下脚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种子加工质量保证:甲方种子加工厂是采用国外及国内先进主机建成的,生产率高,加工质量好,计量范围广。其工艺流程为四层筛风筛雪____雪____—计量包装(范围0.1—50)。乙方提供的种子原始净度≥95%时,甲方保证种子加工的净度、计量精度、获选率(种子损失率)、破碎率、种衣牢固度、包衣合格率等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乙方提供的种子需包衣时,应提供质量合格、成膜性好,使种子包衣后能够连续进行自动计量包装的种衣剂。
六、设备加工能力4/,每天加工小麦、玉米能力3—6万公斤,如乙方需分装5以下小包装种子时,加工能力每天3万公斤左右。
七、种子加工前,乙方应提供甲方种子质量检验单。纯度、发芽率、水分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甲方方可进行代加工。
八、代加工数量:小麦、玉米:乙方应保证年种子加工量不低于50万公斤,每个品种加工数量不低于5万公斤。
九、合同期限:双方本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合同期限2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十、订金:合同生效10日内,乙方应预付甲方代加工定金____元。
十一、代加费用结算:每批种子加工后,乙方对种子加工质量进行检验,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合同规定要求,乙方应在提货前将全部加工费支付甲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修订。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年____日年____日
大米代加工合同精选3
委托(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被委托(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大米,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产品名称:有机大米规格:公斤单位:袋数量: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机产品标准
第三条原村料的提供办法及产品规格、数量、质量
甲方提供产品的原料、产品包材,并负责产品原料及成品的运输。乙方负责农副产品的加工和包装,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及甲方提供的有机产品标准、有机产品质量手册、有机产品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并接受委托(甲)方全程监管、检验。被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隐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产品质量时,委托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参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甲方承担生产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按市场最低价格)。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委托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被委托方所完成的产品。验收前委托方应当送检委托的产品,做出产品检测报告和有关质量证明。在保质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除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被委托方负责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六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产品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
2.委托方在被委托方仓库提货。
第七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包装由委托方自己负责承担。
第八条结算方式:委托方提货付款,现金结算。
第九条双方责任:被委托方只负责有机大米生产、包装,无权销售;委托方负责委托加工品的全权销售,并负责产品在市场流通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责任。
第十条被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被委托方无权销售委托加工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产品,委托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调换,并承担愈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委托方赔偿。
2.不能按时交付产品,应当偿付不能交付产品部分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销售全部委托方加工产品,中途变更定作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被委托方的未履行部分产品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被委托方提供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被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被委托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产品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委托方应当偿付被委托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产品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被委托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产品的,被委托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应收货款、保管费后,退还给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提货,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被委托方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产品,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产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被委托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委托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被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委托加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呈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米代加工合同精选4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 质量要求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揽人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人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2.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3.定作人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人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人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给付预付款。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者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时,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犬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人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_____%(10%一30%的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偿付承揽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_____%(20%一60%的幅度)的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人应当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时,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和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人;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和保管、保养费时,定作人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
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时,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人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年 _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揽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人: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大米代加工合同精选5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委托甲方在_________省种子管理站东郊试验站种子加工厂代加工小麦、玉米、蔬菜等作物种子。
二、加工费用:使用清雪____包衣—自动计量包装全套加工流程加工,玉米________元/公斤,使用自动计量包装流程加工,玉米________元/公斤,加工其它作物种子价格由双方临时协商确定。
三、在甲方种子加工厂加工种子发生的装卸费、水电费、人员工资、设备折旧费、维修保养费及短期仓储费(一周内)由甲方负担。如种子贮存期超出一周,费用按仓贮收费标准另计。
四、乙方种子加工所需种衣剂、包装袋等均由乙方负担。如种衣剂由甲方提供,其费用另计。种子加工的废种子和下脚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种子加工质量保证:甲方种子加工厂是采用国外及国内先进主机建成的,生产率高,加工质量好,计量范围广。其工艺流程为四层筛风筛雪____比重雪____包衣—计量包装(范围0.1—50kg)。乙方提供的种子原始净度≥95%时,甲方保证种子加工的净度、计量精度、获选率(种子损失率)、破碎率、种衣牢固度、包衣合格率等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乙方提供的种子需包衣时,应提供质量合格、成膜性好,使种子包衣后能够连续进行自动计量包装的种衣剂。
六、设备加工能力4t/h,每天加工小麦、玉米能力3—6万公斤,如乙方需分装5kg以下小包装种子时,加工能力每天3万公斤左右。
七、种子加工前,乙方应提供甲方种子质量检验单。纯度、发芽率、水分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甲方方可进行代加工。
八、代加工数量:小麦、玉米:乙方应保证年种子加工量不低于50万公斤,每个品种加工数量不低于5万公斤。
九、合同期限:双方本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合同期限2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十、订金:合同生效10日内,乙方应预付甲方代加工定金________万元。
十一、代加费用结算:每批种子加工后,乙方对种子加工质量进行检验,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合同规定要求,乙方应在提货前将全部加工费支付甲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修订。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大米代加工合同精选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
地址:_______ 被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
地址: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双方公平、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大米,该产品的生产主料(水稻)由甲方提供,产品包装由甲方提供,产品使用乙方生产许可证。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人进住乙方工厂进行技术监督,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
二、 甲方需提前15天给乙方下达生产通知单,生产通知单需提供生产产量、规格、包装方式、交货时间及生产要求等具体内容。
三、 本合同期限为五年,从_年 _月_ 日_至_年 _月_ 日_止。
四、 交货及付款方式
1、 加工费:______乙方以每吨米80元计算。
2、 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托运部,所产生的托运费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派车到乙方工厂提货,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人装车。
3、 甲方按月结算货款给乙方,在每月最后一天对帐, 次月10号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五、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货,如包装出现漏气现象导致产品质量发生改变等。
六、 如产品有质量问题,经有关部门检测,确定是产品本身问题,乙方承担责任。但由 运输过程或由 甲方销售、储存不当,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乙方可以退换货。
七、 乙方应提供此产品相对应批次合格的检验报告,若工商局、质检局抽检此产品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在甲方所在地送检的样品检验费由甲方支付,若产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八、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放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九、 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双方均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本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一 、本合同一式参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
大米代加工合同精选7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下签订本股份转让合约。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的股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_%的股权以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股份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
三、分红。每月_____号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红利根据每月的纯利润按股份分配。
四、甲方有经营主动管理权。甲方如有经营变动,需和乙方说明。如果甲乙双方有分歧,甲方有决定权。
五、退股,中途退股。
1、如乙方合约到一年或者一年内后退股甲方需退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给乙方。
2、如乙方合约到二年或者二年内后退股甲方需退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给乙方。
3、如乙方合约到期甲方需退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给乙方
4、如果乙方无过错,而甲方无原因要求乙方退股。
(1)在合同一年或者一年内应退还乙方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2)在合同一年后至两年内应退还乙方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3)在合同二年后至合同到期应退还乙方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六、乙方股份不得私自转让给任何人,
七、合约到期日,甲乙双方商定是否在继续合作。乙方对合作有决定权。乙方表示合作意愿,甲方不得拒绝。
八、甲方与房东店铺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甲方与房东续签不成,但甲乙双方的股份转让合同未到期,风险由甲乙双方按股份制共同承担。
九、如果乙方因为个人原因引起与人殴打造成店内损失,应由乙方全权负责。
十、如因公司经营不善,无法继续营业,需转让,乙方应得所有转让费的_____%,产品,机械等如不转也按_____%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二分。持股人每人一份。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时间:_____
大米代加工合同精选8
甲方:协议编号:乙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东北水稻加工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产品、品种、数量
二、包装方式、包装重量
一、包装方式:委托加工产品包装物均有乙方提供,包装方式按甲方生产通知书要求来进行。
二、包装重量:标准包的重量不得低于标准包标示的重量。
三、加工、费用、副产品的处理
一、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稻谷有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仅负责甲方委托产品的代加工。
二、加工费:按每吨按市场价格来计算。
三、副产品处理:对于甲方提供原粮加工出的副产品可协商销售给乙方,甲方也可以自行处理(协商以后一般以冲抵加工费用,盈余部分返回给甲方)。四.确保大米加工质量并按时按量交货1.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的大米,乙方应确保做到:2.确保大米生产过程按照标准化生产加工,同时符合环境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3.确保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严格分类包装,做到不掺杂掺假,不以次充好。4.确保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量交货。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签约时间:年月日
大米代加工合同精选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按甲方提供图纸及技术要求制作,交货时提供产品送货单、检验单等资料。
三、交货期:见备注。
四、交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装标准为纸箱、包装物由乙方供应不回收,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验收方式:货到甲方厂内后,甲方按照送货单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入厂验收,
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乙方。
七、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入场验收后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验收合格;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八、质量责任:
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是合格的,符合甲方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甲方将根据不合格情况扣除不合格产品全部或者部分款项。
九、结算方式:
1、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合同总金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70%结算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合同执行完六个月内或后一笔合同执行完后支付。
2、支付方式:转账支票。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给定作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共_______页,双方各执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