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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凤瑜律师

陕西-榆林 主办律师
土地房产交通事故合同事务
杨凤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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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件案例

借贷不还走上法律诉讼道路,最终责令归还本金及利息!
我的价值:限被告刘某1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榆阳区支行借款本金49998.52元及利息(截止2020年5月18日已产生的正常利息3111元、罚息18602.2元、复利1157.42元,共计22870.62元,从2020年5月19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9.18%计算罚息和复利)。
胜诉 原告
组织网赌不仅丧失钱财更有牢狱之灾!
我的价值:贾X良、叶X、李X军在共同犯罪中为赌博网站提供赌资结算,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均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贾X良、李X军主动投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叶X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
维持原判 上诉人
虚开发票是犯罪,三思而后行!
我的价值: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高某有自首和立功表现,且犯罪较轻,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被告人高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缓刑 被告
交通事故胜诉判决
我的价值:因原告受伤较重处于昏迷状态,随时有生命危险,急需巨额医药费。代理本案后成功的申请了先予执行,并就前期产生的医药费先行提起诉讼,让原告获得了救命的赔偿金,在住院两个月后,成功的转危为安,恢复清醒。
胜诉 被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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