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借条上作为担保人发生的债权纠纷,一审败诉,委托本律师后,经过努力,二审退回重审,最后经过重审后案件得以胜诉,为当事人避免了10万余元经济损失。
律师价值:我方当事人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债权人起诉我方当事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当事人找到律师,经律师分析案情后建议当事人上诉,案件上诉到二审法院后,在开庭过程中律师针对案件存在的疑点提出大量反驳意见,比如出借人的款项来源不清借款是否实际发生不清;利息约定不清等等,最终使得对方无法自圆其说,从而使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不清,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案件发回重审后,当事人信心大增,再次委托本律师,再审后案件得以胜诉,为当事人避免了10万余元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