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周X与左XX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债权债务
  • (2014)合民一初字第00114-2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张荣斗律师

案件详情




原告:周X,男,1968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朱XX,湖北XX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XX,湖北XX律师。


被告:左XX,男,1967年4月11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罗XX,女,系左XX妻子。


委托代理人:张荣斗,北京市XX律师。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本院在审理原告周X诉被告左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原告周X于2014年5月5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周X申请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周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9805元,减半收取为39902.5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周X负担。


审 判 长  张文超


审 判 员  王养俊


代理审判员  于XX



书 记 员  孙XX


  • 2014-05-06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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