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袁X与任X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婚姻家庭
  • (2014)张开民初字第01046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李玮律师

案件详情




原告袁X。


委托代理人王XX,女,1947年8月14日生,汉族。


被告任X。


委托代理人李玮,江苏XX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袁X诉被告任X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袁X向院递交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袁X申请撤回起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袁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袁X负担。


审判员 唐XX



书记员 王XX


  • 2014-12-17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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