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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未满两年真的离不了婚吗?

  • 婚姻家庭
  • (2018)浙0106民初4390号
婚姻家庭
王芳芳律师 在线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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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告知当事人搜集及保全相关证据,调取被告的身份信息,代理当事人与被告沟通协商,运用诉讼技巧在法庭上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摘要:

本案是王芳芳律师撰写,涉及的案例均依据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不会侵犯当事人的隐私,请读者请勿对号入座。

2018年5月11日,张XX要起诉其老公赵XX要求离婚,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王芳芳律师接受本案原告张XX的委托。本案于2018年6月22日开庭审理。本人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与原告、被告一起到庭参加诉讼。现本案审理终结。

案情简介:(简略)

原告张XX起诉称:原被告于2011年5月20日登记结婚,2014年4月20日生育一女。婚后双方经常产生矛盾,孩子出生后双方的矛盾加剧。原告从2016年底开始就居住在父母家中,之后两人一直处于分居状态。被告对原告的父母非常不尊重,经常辱骂殴打原告的父母,且分居期间,被告没有尽到一个父亲和丈夫应尽的义务。原告认为双方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请求判令:

1、原告与被告离婚;

2、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承担1500元生活费。

原告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以及感情破裂的一系列证据。

被告辩称:其与原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双方矛盾的根源是原告父母介入他们家庭较多,自己与原告父亲关系很不好。如果原告父母能不参与夫妻双方的生活,双方还是有和好的可能的。

法院认为:原被告分居虽未满两年,但是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以及庭审中双方的陈述表明,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后向被告释名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


  • 2018-06-22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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