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离婚后多年儿子起诉爸爸要求增加抚养费

  • 综合类型
  • 2018浙0106民初7278号
婚姻家庭
王芳芳律师 在线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1825
    服务人数
  • 8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谈判沟通、调查取证、法庭代理

案件详情

  案情摘要:

  本案是王芳芳律师撰写,涉及的案例均依据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不会侵犯当事人的隐私,请读者请勿对号入座。

  本案于2018年8月15日开庭审理。本人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与原告、被告一起到庭参加诉讼。现本案审理终结。

  案情简介:(简略)

  吕XX和谢XX结婚,2009年生下一子谢XX,2010年吕XX与谢XX在法院调解离婚:1、自愿解除婚姻关系。2、婚生子谢XX由吕XX抚养,谢XX每月支付500元生活费。离婚之后吕XX带着谢XX出国生活。谢XX也再婚并生下两个儿子。2018年7月份谢女士找到律所团队,委托我们代理谢XX起诉谢XX增加抚养费,要求每月支付2000元生活费。2018年8月15日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最终法院判决:1、被告谢X每月支付原告2000元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双方对半承担。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是儿子因为生活发生变化起诉父亲要求增加抚养费。从前期的沟通协商到后续的调查取证、代理审判等程序。律师在运用专业技巧和经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最大权益。


  • 2018-11-01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王芳芳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王芳芳律师
5.0分服务:1825人执业:8年
王芳芳律师
13301201****1864 执业认证
  •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婚姻家庭
  • 杭州市西湖区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20楼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 中国民主xx会会员,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 182 6813 7205
  • 18268137205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