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家庭演绎的悲剧——故意杀人、强奸案轻判14年
【办案札记】
这是一起家庭演绎的悲剧。
男方梁X和女方李X是夫妻,婚后育有3个子女。梁X怀疑李X在婚内多次出轨,导致双方感情破裂。2017年5月2日双方离婚。离婚后梁X不能放下这段婚姻,仍多次联系李X复合,但因李X不同意,梁X发现李X经常与男性朋友玩且夜不归宿。2017年6月27日,梁X再次到李X住处,发现李X又和男性出去玩且夜不归宿,非常生气。次日,李X回来时,梁X便与李X发生争执,梁X气愤时将李X杀害,并实施了强奸。
周律师接手案件后,通过会见梁X,察觉该起案件牵涉故意杀人、强奸两个罪名,最高可判致死刑。同时,发现梁X对此案非常悲观,预计自己会被判处死刑,有消极不配合辩护的行为。因案情重大,涉及到梁X的重大人身利益,周律师遂后多次会见梁X,了解该案前后细末。发现梁X杀人行为事出有因,梁X因怀疑李X有多次出轨行为,因想挽回婚姻而未得,见到李X夜不归宿,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实施杀人强奸行为。同时,周律师开导梁X,帮助其燃起活下去的希望,为辩护工作清除障碍。
由于该案受害人的父母对梁X实施的行为非常愤怒,和解工作一直未能达成。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提审梁X时,表示该案涉及两个罪名,分别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如果两罪均成立,梁X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辩护人会见梁X时,再次为他打气鼓励,燃起其生的希望。
法院审判阶段,周律师再次联系梁X的兄弟,要求他们务必与受害人协商达成和解。后经多方协调,在开庭当天梁X终于得到了受害人父母的谅解。
庭审时,周律师为梁X辩护,提出受害人李X对引发本案有一定过错;梁X和李X原属夫妻,刚离婚,其杀人行为是家庭激情犯罪,强奸行为是为泄愤,与一般强奸行为有很大区别;梁X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投案后如实供述故意杀人及强奸罪行,两罪均具有自首情节;梁X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无犯罪前科;梁X尚有3个年幼小孩及父母年老需要抚养等辩护观点。庭审效果良好,得到审判人员及公诉人的认可及同情。
2017年12月20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梁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有效辩护贯穿案件始末,不但在开庭辩护,更在庭前所做的所有工作细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