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详细情况:2014年5月,原告刘X的丈夫胥X承包被告牟X修建的民房的劳务,在被告牟某房屋修建过程中,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停工,被告提出向原告借款以完成房屋修建。2014年11月2日晚,经被告与胥X结算,被告完成房屋修建应当支付胥X劳务费216200元,扣除已经支付的80000元,尚差136200元。经原告与被告及胥X三方协商,被告向原告出具了20万元的借条,其中136000元的劳务费加上64000元的借款。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方依法向法院提交了借条证据,被告方予以否认,答辩到其是向原告出具了借条,但是原告方迟迟未将上述20万元的借款出借给被告,因为希望法院依法驳回起诉;与此同时,被告还向原告出具了胥X向其出具的136000元的劳务费。据此,法院以案件复杂,将该案变更合议庭审理,这样第一次庭审就这样结束了。在第二次开庭前,原告方依法委托我作为代理人参加第二次诉讼,经过过庭前阅卷,指定以下几点代理思路;1、本案20万元的构成情况(其中详细说明136000的转化情况,以及64000元的来源交付);2、指出房屋修建情况及被告方经济能力;3、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主要证明被告资金断裂情况及后续因何复工。4、重点提出被告一笔2万元的还款事宜。
庭审结果:最终法院依法采纳了原告的全部诉讼,判决被告偿还原告20万元借款及76000元的利息。
律师点评:针对实践中频繁出现的各类民间借贷案件,对于大额的借贷案件,法院审理的尤为严格,出借人除需要准备借据,还需要向法官详细阐明交付时间、地点等具体细节,法官还要审查你是否具有出借的能力等具体来定。
综上建议大额借贷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