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抚养费纠纷:成功追加抚养费,敲定每月500元及教育医疗费用均分方案

  • 综合类型
合同事务
刘双律师 在线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8119
    服务人数
  • 9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1、整理关于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抚养费用方面的规定,确保刘乙所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征询委托人的法定代理人意见,从家庭关系方面着手,尽量让双方达成和解。一方面是双方始终存在着血缘关系,调解结案有利于亲属关系的维系,另一方面是双方是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一般情况下履行较为容易,不涉及强制执行。

案件详情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双方早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名婚生子,后续二人在xx门协议离婚。双方离婚时自愿签订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婚生子由父亲一方独自抚养,子女所有抚养相关费用均由父亲一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无需支付任何抚养费。离婚后多年内,父亲一方一直独自承担孩子的全部生活、教育、医疗开支。
离婚七年后,婚生子即将小学毕业,次年秋季将升入离家较远的初中就读。随着孩子升学、日常学习生活开支增加,叠加物价持续上涨等客观因素,独自抚养孩子的父亲一方经济压力大幅增加,个人收入已无法足额覆盖孩子的上学、医疗、日常生活等各类必要开支,单人抚养能力难以支撑子女成长所需。为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与正常生活学习条件,当事人拟以子女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母亲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补足抚养开支缺口。

二、办案经过

2019年4月,本案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事实、收集相关证据,整理完善立案材料,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正式提交立案申请,诉求对方当事人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1000元,法院当日依法受理该案。2019年4月30日,法院确定该案开庭审理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

三、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结合本案客观事实、双方经济收入情况以及未成年子女实际生活所需,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最终抚养费用支付方案:对方当事人每月固定支付子女抚养费500元;子女后续产生的教育费、医疗费等大额必要支出,由父母双方各自承担50%,实现费用公平分摊。

本案圆满解决,打破了离婚协议单方承担抚养费的约定,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稳定的抚养费支持,通过合法途径缓解了抚养方的经济压力,全面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合法权益,同时妥善协调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化解了家事纠纷。

律师核心价值

依托婚姻家事法律依据,举证新情况新理由,促成抚养费合理调整、费用公平分摊
  • 2019-05-15
  • 双流县人民法院
  • 原告
  • 达成和解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刘双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刘双律师
5.0分服务:8119人执业:9年
刘双律师
15101201****9907 执业认证
  •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 成都市温江区温泉大道一段505号3栋1310号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 183 8108 2162
  • 18381082162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