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况:
被告贾XX因醉酒驾驶出租车造成三死二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交通支队认定被告贾XX负全责,受害人的父母将贾XX、出租车公司一同起诉,最终法院判决由出租车公司支付赔偿款给被害人父母。
后出租车公司以追偿权为由,将贾XX告上法庭,要求其给付上述费用。
最终法院判决贾XX给付出租车公司赔偿费用四十五万元,双方均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律师分析:
贾XX系出租车公司的员工,他们之间签署的《XXX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管理细则》中的“交通案例管理”中明确规定“二、严禁驾驶员从事下列行为:……2.酒后驾驶车辆的……;以上3条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公司将视情节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承包合同,驾驶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贾XX在公安机关供述:事发前天晚上,其与受害人等人一起吃完饭,喝了3瓶酒,又到歌厅唱歌、喝酒,其喝了几瓶不记得了。事发当日凌晨,贾XX开车送受害人等人回家,发生本案事故。
上述内容,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司管理细则、判决书、调解书、案款收据、当事人陈述等在案相佐。贾XX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认侵权责任。
律师提示:
在出租车与出租车公司之间,是属于承包法律关系,他们之间会涉及到责任的一个承担,特别是当出租车司机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情况,当事人是可以把出租车公司作为诉讼的被告的。赔偿之后,如果出租车司机有过错的,可以判决出租车公司有权向出租车司机追偿。
所以,如果出租车司机有过错的,可以判决出租车公司有权向出租车司机追偿。出租车公司虽然作为比较强的一方,但是他的正当利益,法律也是需要维护的,如果确实是出租车司机的错误,那么,就可以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