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根据合同约定调岗,员工离职要求赔偿金遭驳回,案号(2020)浙0218民初7497号,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原告徐XX;
被告宁波XX公司,委托代理人: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张杰
被告将员工调往关联公司,后因关联公司没有岗位,原告回被告处工作,但发现被告已经取消原告考勤和工作岗位,原告离职后起诉被告要求支付赔偿金。
办案经过:在知道案子还有三天就要开庭的情况下,及时与被告联系,了解原告上班情形,以及辞职等原因。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3900元工资,驳回其余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