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员工起诉公司要求支付赔偿金遭驳回

  • 劳动工伤
  • (2020)浙0218民初7497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张杰律师
经过及时与法官沟通,并提交书面代理意见后,法官采信我的答辩意见,认为公司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案件详情

酒店根据合同约定调岗,员工离职要求赔偿金遭驳回,案号(2020)浙0218民初7497号,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原告徐XX;

被告宁波XX公司,委托代理人: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张杰

被告将员工调往关联公司,后因关联公司没有岗位,原告回被告处工作,但发现被告已经取消原告考勤和工作岗位,原告离职后起诉被告要求支付赔偿金。

办案经过:在知道案子还有三天就要开庭的情况下,及时与被告联系,了解原告上班情形,以及辞职等原因。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3900元工资,驳回其余诉讼请求。

  • 2021-02-02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被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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