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排除妨害纠纷

  • 房产纠纷
  • (2021)沪0115民初19501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陆娅律师
当事人不能住进自己房子,为维护当事人权益,起诉要回居住权利

案件详情

 

    (2021)沪0115民初19501号

    案情简介

    原告卢X与被告卢X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0日立案受理后,被告卢X于2021年3月9日提出反诉,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3月9日公开合并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暨反诉被告)卢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陆娅,被告(暨反诉原告)卢X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X、夏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办案经过

    收集证据材料

    案件结果

    一、被告卢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迁出上海市浦东新区XXXXX弄XXX号XXX室房屋,并将房屋钥匙返还原告卢X;

    二、驳回反诉原告卢X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合计80元,由被告(暨反诉原告)卢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金鸣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马骏

  


  • 2021-06-01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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