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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数位农民工拿回拖欠工资——依法维权,开心过年

  • 劳动工伤
  • (2021)冀01民终4992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赵彪律师
在本案中,我积极收集证据,使得委托人依法捍卫了自己的诉讼主体资格,进而保证了诉讼的顺利进行,最终成功拿回属于农民工的工资。

案件详情

    一、案情简介:

    委托人作为某库区修缮工程水电施工部分的包工头,带领多名农民工进场提供劳务。在依约完成施工内容后,XX公司拖欠劳务费用拒绝支付,委托人遂委托我代理讨要劳务费。

    该案第一次开庭时XX公司并不承认委托人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主张委托人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作为代理律师,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在庭后与当时的多名工人沟通,通过录制证明视频、出庭作证并与发包人B公司多次沟通遵照施工事实等方式固定实际施工证据,最终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帮助委托人及其他工人成功取回应得劳务费用78900.81元,农民工取回拖欠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大年,委托人及领取工资的农民工朋友们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二、律师点评:

    农民工欠薪问题由来已久、积弊甚深,且由于种种因素使得农民工朋友们在很多时候都不能正确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更有甚者都未曾意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侵害。近几年来,国家通过成立劳动监察大队、清欠办等行政执法部门,大刀阔斧的治理用人单位违法欠薪,严厉惩戒欠薪主体,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除此之外,国家还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制欠薪行为,为被欠薪主体通过司法途径讨薪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无论是行政手段还是司法途径,对于根治欠薪,帮助农民工及全社会劳动者要回“血汗钱”提供了平台和途径。

    三、律师建议:

    作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而言,无论在哪提供劳动,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一定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即便是用人单位拒绝签订,也要注意保留必要的证据证明劳动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劳动的内容、劳动的报酬等劳动事实,这样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更有利于我们的维权行为。农民工朋友们挣钱不易,当遇到不负责任的公司、老板时,一定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坚决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

   

  • 2021-07-28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上诉人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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