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原告郭XX诉郝XX、张XX、张X2及张X3等借款30余***民间借贷纠纷。
案件大致情况:
2013年郝XX向郭XX借款现金11万,半年**向*XX借款8万;因两家*隔壁两邻,郝XX因工程*周*,再次向郭XX借款5万*,并与其子(张XX)共同向*XX写了借条,约定抵押现住的房*,借条中未约定借期内利*,但约定如果未还款,借款方*付违约利* 。在借款期间内,郭XX一直向*XX主张*款,郝XX2022年*款200元,后*没钱*郭XX再等等,等有**还款。
2023年*XX因病死亡,郭XX遂向*家*张XX、张X2及张X3主张*该笔款项,对方*直以没钱*借口,拖欠当事人。
郭XX遂无奈,2023年7月份主动找到律师,咨询情况*后,进行委托处理该案件。该案件属于*间借贷纠纷。该案件自委托后*历时*个月,律师*助当事人郭XX到公**调取对方*份信息、写起诉状、整理证据材料、到法*立案、查*被告名下资产(包*房*及车*等信息)、向**申*保全*产、开庭以及强*执行申*等,确保债务顺利*还。
判决:法*支*原告全*诉讼请求,包*偿还本金、逾期利*(逾期利*按照郝XX出具的借条上标注的逾期还款之日起计*,以借款本金*基数按照年**3.35%支*自2013年1月17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诉讼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