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概况。
被告一某**公**被告二XX、被告三XX,其中被告二XX为法*代表人、吴X为被告一的厂长。2023年2月份,被告二XX以其名义向*告商**购化工产品的事宜,洽谈*后,被告二李X口头交代厂长吴X向*告订货,双***电话、口头方*对货物的单*和*量进行约定。原告按订单*求送货至被告一处,双**定在对账日的60天内结清货款。期后,到对账结算日时,原告多次向*告二XX、厂长吴X追讨货款,最后*X打印*子对账单*名后**微信回传至原告,确认拖欠原告2023年2月、3月、4月的货款共31242元。但该对账单*有*长吴X的签名,既未加盖**公***,也没有*东、法*代表人确认债务的债权*据,具体到本案而言,被告一**公***能*认产这个吴X的行为,因此,这些对账单*效力能*及于**公**务,成*了一个关*问题。
二、代理人的意见及工作。
1、拟写一份货款确认书,尝试让被告一**公****认作为对账结算的依据。如果条件允许*,原告与被告二XX沟通*其签名或在确认书上盖**认拖欠货款的事实,最终*告二XX通*微信告知让原告继续与厂长吴X对账,最终*有*长王X签名确认的货款确认书,这也是可以作为证据,可用于*强*款对账的事实依据。
2、收集订货的证据。厂长吴X是通*微信进行下单*购的,则提供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3、整理送货单。送货单*来证明原告向买方发货、买方*到货物的事实,这是卖方*行了买卖合同的主要证据,也是卖方**方*张*款的主要依据。送货单*应*现收货的主体、货物的类型和*量、金*、买方*员的签字或盖*。
4、催收货款的证据。卖方**方*应*货款进行对账确认的事实。这是决定买方***方**多少货款的证据,但是具体到本案,对账单*有*长的签名,没有**公**盖*。因此我们仔细观察全*证据,通*调取被告一**公**内档资料发现,被告三XX在工商*门备案的手机号与厂长吴X的手机号一致,用该手机号查*的微信号与厂长吴X的微信号亦是一致的,被告三XX(被告三XX手机号实际上是厂长吴X在使用)。即厂长吴X(被告三XX)与原告沟通*单、约定货物价格、送货签收、对账,被告三XX实际上代表被告一**公**原告开展业务往来,厂长吴X签名确认的对账单*效力应*及于**公**债务,于*代理人在立案之后*要补充*据。
5、补充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信息、手机号查*微信的情况、货款确认书。综合证明被告二XX、被告三XX共同代表**公**际参与采购化工产品、进行对账的事宜。货款确认书虽未获得**公***,但被告二XX的微信指示和*长吴X的对账行为,均指向*被告一**公**其股东*货款债务的知情与参与。
6、做诉讼保全***被告的财产。
三、最终*果。
当事人委托通*立案之后,协调原告、承办法*联系被告,双**成*解*议确认三被告对原告涉案的货款承担共同责任,而且在调解*节中很重要的一点可以补上一句,如三被告未能*照协议履行,那*原告有**未支*的款项*次性向**申*强*执行,法*对双**解*议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