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案件:成功撤案处理多起诈骗罪案件。将诈骗罪重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实现从十年以上到三年以下的量刑,最终获缓刑。
• 故意杀人罪:在最高法院阶段成功避免死刑判决。
• 贪污罪与受贿罪:贪污罪案件中成功变更为挪用公款罪;百万元受贿案件实现三年以下量刑。
• 其他刑事案件:
1.诈骗从涉案500万到获利几十万到几万
到最后变更罪名为掩隐
从量刑十年以上→三年以上→三年以下→缓刑
2.诈骗罪公安局撤案、无罪
3.开设赌场罪变更为行政处罚;
4.强奸罪介入后检察院不批捕 后公安局撤案;
5.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可能十年以上最后量刑为10年以下;
6.盗窃罪从五年变更量刑为三年左右;
7.帮信罪不起诉、无罪;
8.敲诈勒索罪从量刑五年左右到最后量刑几个月;
9.职务侵占罪从实刑变为缓刑;
10.贪污罪变更罪名为挪用公款罪。
11.非法经营罪 涉案金额上亿全案缓刑;
12.故意杀人罪高院不核准死缓;
13.非法拘禁罪后该项罪名予以撤案;
14.介绍、容留卖淫罪由实刑变更为缓刑;
15.开设赌场罪变更为轻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16.组织卖淫罪变更为协助组织卖淫罪;
17.寻衅滋事罪定罪免刑;
18.诈骗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19.强奸案件二审改判,拿掉一起指控;
20.强奸罪无罪撤案;
2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从第二被告变更为第六被告,并在法院开庭后获得二次减刑,为当事人保住财产;
22.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当事人获得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