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七级工伤被拖了一年多,最终获得37万元赔偿
案由:劳动争议案件之工伤赔偿
案号:玉红劳人仲案字〔2023〕128-1号
李慧律师代理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李XX诉红塔区某加工厂工伤赔偿及劳动争议案件
案件基本情况:2022年1月申请人李某某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时,被精密锯机器弹起来的一根木棍砸伤申请人的右手食指,手掌出于惯性被推出去接触到精密锯上,精密锯又分别锯伤李某某的右手中指、无名指及小指,导致申请人右手四个手指不同程度受伤,经医院诊断为:1、右手食指、小指残端修整术后;2、右手环指皮瓣撕脱术后皮肤坏死,创口感染;3、右手环指末节坏死并骨质外露;4、右手多处挫裂伤并拒不缺损。因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建立用工关系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经鉴定申请人因工伤残程度达到七级。申请人于2022年1月23日出院后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老板一直以受伤不严重,赔偿金额过高为由拒绝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只愿意赔偿2-3万元,并一直拖着申请人不要去申请仲裁,申请人委托李律师后,依法计算相应工伤保险赔偿金额为37万多元,并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请。
裁判分析过程:
李律师主张的各项工伤待遇赔偿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经劳动仲裁裁定李XX的工伤赔偿及相关赔偿合计为37万余元,仲裁请求全部得到支持
裁判结果:
各项赔偿合计为37057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