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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诉销售侵权怎么办?李慧律师办案:未实际购买、无实物比对,原告诉求全部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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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律师 在线
云南慧声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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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本案抓住商标侵权案件举证核心,识别原告证据链条重大缺失,围绕无实物、未实际交易、可说明产品来源关键点组织抗辩。在仅有网页公证截图不利表象下,拆解证据效力,厘清网络展示行为与实际销售侵权责任边界,成功帮助当事人免除侵权赔偿责任。提示商标类案件中证据完整度决定案件走向,被诉商标侵权应当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评估证据,制定抗辩策略。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某环保设备企业作为原告,持有涉案注册商标,通过网页公证截图,起诉我方当事人侵害商标权。原告主张我方当事人在网络上售卖涉嫌侵权的阻垢剂产品,要求我方当事人承担商标侵权赔偿责任。

原告仅做了网页浏览公证,没有实际下单购买涉案商品,没有取得被控侵权产品实物。网页商品详情中已经明确标注货物实际提供方为另外一家水处理设备公司,原告也已经另行起诉该实际供货企业。

我方当事人在被诉之后,已经及时删除涉事商品售卖链接,并向法院提交了产品合理来源线索。庭审过程中,原告拿不出侵权实物,只依靠网页上的宣传图片,想要证明我方当事人销售了侵权产品。

二、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仅凭网页截图、宣传图片,在没有购买实物、无法做实物比对的情况下,不足以证明我方当事人销售的是侵权商品;同时我方当事人能够说明产品来源,原告也已经另行起诉实际供货主体。

原告举证达不到法律要求的证明标准,没有完成举证义务。法院全部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全部由原告自行承担。

三、律师价值

本案是电商平台被诉商标销售侵权典型案件。接受委托后,李慧律师梳理全案证据,重点抓住原告证据链条的关键缺陷:原告仅有网页浏览截图,并未实际购买被控商品,没有获取侵权实物,无法完成实物侵权比对,不能证实案涉链接对应产品确为侵权产品。

结合网页详情页已写明实际供货主体、我方当事人早已删除涉案商品链接、可以明确提供产品合法来源线索,且原告已另案起诉实际供货方这些客观事实。庭审中重点围绕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展开抗辩,向法庭说明:仅凭网页图片不能推定存在侵权实物,原告证据不足以证明我方当事人实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商标侵权行为。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抗辩观点,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请。

本案抓住商标侵权案件举证核心,识别原告证据链条重大缺失,围绕无实物、未实际交易、可说明产品来源关键点组织抗辩。在仅有网页公证截图不利表象下,拆解证据效力,厘清网络展示行为与实际销售侵权责任边界,成功帮助当事人免除侵权赔偿责任。提示商标类案件中证据完整度决定案件走向,被诉商标侵权应当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评估证据,制定抗辩策略。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商家被起诉销售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对方仅做网页截图公证,没有购买取得实物证据;

2. 电商、贸易中间商被诉商标侵权,商品并非自有生产,能够提供上游供货主体信息;

3. 网络商品链接已经删除下架,仍被商标权利人起诉索要侵权赔偿;

4. 商标维权案件当中,需要审查对方权利人主体资格、取证证据是否合法完整。

服务指引

1. 收到商标侵权起诉材料,第一时间完整保存网页、供货记录、聊天记录,不要擅自销毁相关材料;

2. 区分“网页展示宣传”和“实际销售侵权产品”,仔细核对原告是否有购买记录、侵权实物;

3. 贸易类被诉主体,整理上游供货商名称、合同、供货凭证,便于向法院说明产品来源;

4. 遭遇商标侵权诉讼,建议尽快委托知识产权律师评估全部证据,分析原告举证漏洞,制定应诉抗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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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慧声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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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云南慧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业律师,四级律师职称,云南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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