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
黄XX在海*省儋州市某村拥有*法**及养**,该养**依法*理了营业执照和*务登记证,其房*是通*法*继承从*亲那*得来。
然而,儋州市人民政府某办事处在未与黄XX签订搬迁安*补偿协议,也未作出房*征收拆迁补偿决定书的情况*,于2022年9月直接实施*强*拆除行为,给黄XX的生活和*产造成*巨大损失。
办事处声称黄XX的房*及附属物属于*法*筑、违反“一户一宅”原则,但未能*供充*有*的证据予以证明。
同时,对于***的认定,办事处也存在错误,其仅以未批准建设为由,拒不承认黄XX合法**多年*养**。
在房*被强*后,黄XX找到盛*征拆律师,本案交由曹XX师、史XX律师主要承办,一审法*判决办事处强*行为违法。之后,办事处提起上诉,二审法*维持了原判。
庭审信息
案号:(2023)琼97行终304号
案由:行政强*执行案
法*:海*省第二中级人民法*
上诉人(原审被告):儋州市人民政府某办事处(下称“某办事处”)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黄X
诉求:确认某办事处强*拆除黄X房*及养**的行政行为违法
代理律师:曹XX师、史XX律师
裁判观点
法*认为
根据《某经*开发区某区房*搬迁补偿与安*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期限内不申*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作出补偿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人民法*强*执行。
本案中,某办事处在未作出补偿决定且未申*法*强*执行的情况*,径行实施**拆除黄XX涉案房*及养**的行政行为存在执法*体不合法。
法*判决
依照《中华*民共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