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调解促成劳动争议高效化解,成功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白X娇律师代理用人单位劳动争议案
案号: (2024)鲁0104民初****号
审理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本案为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原告李X(女)诉称,其自2015年起先后在被注销的山东某美容有限公司、山东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注销)及本案被告济南某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的关联企业工作,劳动关系多次变更。原告主张被告公司需向其返还罚款、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防暑降温费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25万余元。被告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X委托北京市XX白X娇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
办案经过:
白X娇律师接受被告公司委托后,立即对原告的工作年限、劳动关系主体变更情况、各项诉请的事实与法律依据进行了深入核查。针对原告多项、高额的诉讼请求,白律师一方面梳理出原告劳动关系主体多次变更、部分诉求已过仲裁时效等程序及实体上的抗辩要点;另一方面,考虑到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结案对化解矛盾、降低企业诉累的积极作用,确定了以调解为核心的解决策略。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白律师充分阐述了我方的法律意见和证据,同时积极引导对方回归理性诉求,最终成功将原告高达25万余元的诉讼总额,协商至一个对被告公司而言更具成本效益且可接受的方案。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被告某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前向原告李X支付款项20000元。
原告李X放弃本案其他所有诉讼请求。
双方确认“其他互不追究,再无争议”。
核心成果:白X娇律师的代理,成功地将被告公司潜在的高额赔偿责任(超过25万元)锁定在一个明确的、可控的数额(2万元)内,并一次性彻底解决了双方之间因劳动关系产生的所有争议,有效防范了后续法律风险,为企业节省了显著的用工成本与管理精力。
法律应用:本案通过调解方式结案,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调解制度的原则,高效、实质性地解决了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