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受让"抵押车"遭第三方拖走,买方诉请解除合同被驳回案
一、核心案件信息
审理法院: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案号:(2025)苏1181民初XXX号
判决时间:2025年4月X日
二、案件详情
(一)交易背景与合同签订
2023年12月底,原告唐X在闲鱼APP上看到被告史X同事经营的"常州专业抵押车"店铺发布的XXA3汽车售卖信息,标价36800元。唐X与卖家取得联系后,双方通过微信协商,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35000元,唐X先行支付500元定金。沟通期间,卖家告知唐X案涉车辆可能存在抵押情况,建议其后续拆除车辆定位,并提供了拆定位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同时答复"贷款应该是还清了""就怕欠外面人钱"。
2024年1月2日,双方在常州市钟楼区某火锅店门口完成车辆交接。交接时,卖家以史X(甲方)名义与唐X(乙方)签订《质押债权转让协议》,协议载明史X将对案外人周X享有的质押债权及项下车辆(车牌号苏D*****,XX品牌,发动机号S*****,车架号LL***********,颜色紫色)一并转让给唐X,同时交付了周X签订的《汽车质押借款合同》《借条》(借款金额25000元)等相关材料。唐X通过扫码向史X支付剩余34500元后,将车辆开走。
(二)争议发生
2024年1月18日凌晨,唐X停放在常州市新北区其住所门口的案涉车辆被第三方拖走,现场遗留第三人某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A61,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某路段商铺)出具的《告知书》。该告知书载明,因周X未按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公司依法收回案涉车辆。
唐X随即与卖家沟通,要求退还部分款项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1.解除与史X签订的《质押债权转让协议》;2.史X返还转让款34500元、定金500元及利息(自2024年1月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止);3.史X赔偿律师费5000元;4.本案诉讼费由史X承担。
(三)诉讼过程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史X不服提起上诉,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9日立案重审,并依法追加某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史X委托侯娜娜律师、路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唐X委托纪律师代理诉讼,第三人未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被告史X抗辩:双方签订的是债权转让合同,史X转让的是对周X的质押债权,车辆仅为债权担保的质押物,已如实交付全部债权凭证,唐X明知车辆为质押车且无法过户,仍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受让,应自行承担风险;唐X的债权并未受损,可向周X主张权利,无权要求解除合同、返还价款。
(四)法院查明关键事实
案涉车辆登记车主为周X,初次登记于2016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23日周X与某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车辆售后回租》,约定车辆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仅登记在周X名下,且已办理抵押登记,后续该车辆多次被法院查封。
唐X在与卖家沟通时,明确知晓车辆为"不过户车辆",存在抵押风险,且未按建议拆除定位装置。
案涉车辆市场价约7万元,唐X受让价格35000元显著低于市场价。
唐X为本案诉讼支付律师费5000元。
三、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合同性质及被告是否违反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关于合同性质:虽协议名称为《质押债权转让协议》,但从磋商过程看,双方核心标的物为车辆,唐X意在取得车辆所有权,史X意在获取车辆对价,符合买卖合同权利义务特征,故认定为买卖合同。
关于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案涉车辆虽存在抵押权及法院查封的权利瑕疵,但第三人XX公司未经合法程序拖走车辆,属于非法行使权利,并非合法阻碍所有权转移;且唐X在订立合同时明知车辆为"抵押车",存在权利瑕疵风险,仍以低价购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三条规定,出卖人无需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唐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88元由唐X负担。
四、侯娜娜律师的核心价值
作为被告史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侯娜娜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专业的法律分析能力与精准的抗辩策略,为当事人成功维护合法权益:
精准梳理法律关系:深入分析《质押债权转让协议》条款及交易全过程,明确提出"双方实质为债权转让、原告明知权利瑕疵"的核心抗辩思路,虽法院最终认定合同性质为买卖合同,但该抗辩有效弱化了原告关于"被告根本违约"的主张,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
充分举证固定关键事实:通过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合同文本、债权凭证交付清单等证据,清晰证明原告在交易前已明知车辆为质押车、无法过户及存在权利风险,且以显著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受让,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有效反驳原告诉求:针对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核心主张,提出"原告债权未受损,可向债务人周X主张权利,车辆被非法拖走不影响债权行使"的抗辩意见,被法院采纳,最终成功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避免了当事人的财产损失。
专业把控诉讼流程:在案件发回重审、追加第三人的复杂情况下,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制定清晰的诉讼策略,全程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扎实的法律专业素养与丰富的实务经验。
